营销通知指南(韩国)
本指南总结了 KISA(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orea Internet & Security Agency)应用推送广告指南的要点。完整细节请参阅该文件。
营销信息的定义
Section titled “营销信息的定义”营利性企业或个人通过应用推送通知向接收对象发送的信息,原则上都被视为营利性营销(广告)信息。
不过存在一项例外:通过交易关系(例如商品销售)直接收集到接收对象联系方式的发件人,可在六个月内就同类商品发送营利性营销信息。营销信息例外是否适用,需综合考虑发件人与接收对象双方的立场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来判断。
要发送营利性营销信息,您必须 1. 事先取得接收对象明确的同意接收授权,2. 清楚标注(广告)、发件人名称和联系方式,3. 为接收对象提供便捷的退订方式。
「同意接收营销信息」与「推送通知权限」必须分别取得。因此,仅询问用户是否允许推送通知(开启/关闭通知)并取得该权限,而非取得「同意接收营销信息」,并不构成同意接收营销信息。

对应用推送广告的接收同意,可以与短信、电子邮件等其他营销渠道的接收同意分别管理。如果您在取得同意时未指定特定渠道,该成员的同意接收与退订可能会被视为适用于所有渠道。
要在夜间发送营销信息,您必须另行取得夜间广告的接收同意。
同意接收授权流程
Section titled “同意接收授权流程”在应用首次启动且用户登录之前,您没有接收对象的任何信息,因此无法核实其是否已给予同意。所以,即使接收对象安装并启动了应用,原则上您也不得向该设备发送营销信息。
但是,如果您就该设备取得了「同意接收营销信息」——例如在应用首次启动时显示同意对话框——那么您便可向该设备发送推送广告。

接收对象在应用内登录后,您即可识别接收对象的身份,因此可以根据其配置的成员设置(同意状态)发送广告。对于在您的网站注册或线下注册时已同意接收营销信息的客户,您无需另行进行同意流程即可发送营销信息。
在 FlareLane 中,您可以通过集成用户画像与标签来记录同意接收授权的时间,并区分已同意的接收对象。
遵守披露要求
Section titled “遵守披露要求”在营销信息的开头,您必须显示(广告)、发件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在结尾,您必须清楚提供便捷的退订或撤回同意的方式。
关键在于包含了必需的文字——至于这些文字在接收对象的设备上是否正确渲染,则无关紧要。
